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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收益超10% 谨防血本无归

发布时间: 2018-06-15 09:30:5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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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6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梅丹)“理财产品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昨天,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金融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引起了投资者们的热议。有投资者对此观点表示认可,“浅显的道理,郭树清讲了大实话。”但也有投资者对此发出疑问,“以后买产品都我们自己负责,发行方亏本难道就不用负责了吗?”事实上,这已是郭树清主席公开进行的第二次投资者教育讲话了,在打破刚兑的背景下,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需改变。

  强调“投资要承担风险”

  不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免责

  “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前不久,这四句话在投资理财界引起了热议,尤其是“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切中要害,在打破刚兑的资管新规环境下,尤其值得投资者警醒。

  “不是说超过6%的理财产品尽量不要买,也不是说超过10%的理财产品肯定不能买,不能这么简单地解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这是强调风险和收益需要综合考量,高收益背后是高风险,在考虑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两者的衡量,追求更高收益,就要做好承担更大风险的准备,不能盲目。”董希淼举例表示,一些私募产品的收益可能超过10%,那么在购买这些产品时,投资者就要做好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一定要知道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

  强调投资要承担风险,是不是说金融机构和企业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在打破刚兑的过程中,相关机构的责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将更明确。”董希淼解读道,以资管领域为例,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卖者有责”,在产品设计、尽职调查等方面做好更充分细致的工作;对客户也要更加了解,要做好产品适销性评估,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产品。

  侥幸心理作祟

  为赚利息而丢本金

  郭树清在演讲中呼吁:“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庞氏骗局无措遁形。”但事实上,能保持这份理性的投资者并不多,在高收益面前,侥幸心理大行其道。

  高收益高风险的道理大家都懂,但遇到“诱饵”时,很多人都可能上钩。徐女士是杭州某医疗系统的工作人员,手机上装载了不少理财APP。一次闲聊中,她向记者推荐了一款新手标产品,“这个收益率有13%,我同事都在买,我也买了3个月。”而记者却发现,产品信息一览中几行字语焉不详,并未说明投资去向。在记者的委婉劝阻下,徐女士表示到期后就不再投资了。

  13%与4.74%的对比,让不少人高估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从早期的E租宝到近期的善林金融,高收益的诱惑遮住了大多数投资者的眼睛。

  “两个月了,我每天都睡不好,吃不好,一想到自己的钱打水漂了心里就堵住了。”杭州一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白领邵女士在一个投资者维权群里说道。这个群共有近200人,是一家百亿级P2P公司的投资人,今年4月末,该公司因非法集资被查处,群里的投资额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以后我再也不敢投这种平台了,本来看着投资人很多,想着总归是安全的,没想到这么倒霉,第一次投资就踩雷了。”邵女士称。

  风险测评走形式

  高收益面前无原则

  “这个怎么这么麻烦,要回答这么多题目吗?”在杭州一家线下理财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一位投资者正在注册成为会员,而在购买产品前,会员必须完成风险测评。“这么多问题回答起来都累,我乱点点算了。”这位投资者边回答问题边吐槽道,而旁边工作人员一再提醒其认真作答的话语则成为了耳边风。投资前的风险测评几乎成为了一道摆设。

  “做风险测评是为了让客户对自己的风险偏好有一定的认知,但可惜的是,很多客户在看到高收益产品时,往往会调整自己的风险偏好,明明是保守型的,做好了以后就成为了激进型的。”杭州一家财富管理公司总经理顾先生无奈表示,“尤其是在一些理财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了让客户能够买到产品,风险测评的结果更是不可想象。”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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