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轻骑兵”,小微企业园则是扶持小微企业迈向市场的“有力之手”。昨日,《义乌市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鲜出炉。《办法》从基本条件、园区规划、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小微企业园认定管理进行明确,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更好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开辟新空间、营造好环境。
根据《办法》规定,经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必须满足入驻企业总数不少于10家,主导及关联产业的企业集聚度不低于70%,园区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或年单位建筑面积税收不低于90元等条件。且园区建设必须要有功能区划、基础设施、交通组织、智慧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并有专业运营团队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
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企业或同步实施技术改造的小微企业,将被优先支持入园。而企业在入园后,园区将按照“亩均论英雄”改革的要求,实施入园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入园企业“招商—入园—经营—评价—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今后,市场主体若要建设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须经项目申请、方案评审、筹建批复、园区建设、认定申请、认定评价、园区认定等程序。其中,在认定评价过程中,市经信委将组织科技、环保、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根据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认定标准对园区认定评价,评价得分80分(含)以上的可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该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园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外观形象等基础条件,入园企业数、主导产业集聚度等产业集聚,第三方运营机构引进、智慧管理平台建设等运营管理,以及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建设等安全环保情况四个方面。
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经认定批复后,即纳入市级小微企业园动态管理。市经信委每年年初对认定满1年的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评价得分60分以下的取消市级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称号。绩效评价主要指标包括亩均效益、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安全环保、园区运行五个方面。
据悉,2018年,我市已建成并投用小微企业园13家,目前在建园区43个,园区数量和质量列金华市第一位,走在全省前列。今年10月,我市入围2019年度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主体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