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浙江第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名单。
本次试点名单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浙江证监局联合公布。
2016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下称“133号文”),从顶层设计上出台了国企员工持股政策。2016年10月浙江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证监会根据浙江实际情况,经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制订出台了相应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各个企业自主申报流程。
浙江:2年内完成首批5-10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此次公布试点企业名单是对顶层设计的进一步落实。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与发展处处长童海桑向浙江在线记者透露,截至今年1月底,包括省属企业、省直属部门下属企业、地市企业共二十多家申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浙江证监局联合审议,最终确定上述五家企业进入试点名单。
“这五家企业的共性是人才在经营过程中起到比较大的影响作用,此次员工持股也是希望能够激发人才的贡献力量,实现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童海桑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浙江省出台的员工持股试点政策具有三方面的特色,一是将开展试点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非国有股比例设为5%以上,降低企业试点门槛,以此鼓励更多企业尝试;二是对尚未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独资企业,允许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进行员工持股试点;三是试点企业符合所属集团主业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同步开展国有资产证券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