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13日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批准人民银行、中央宣传部等17个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整治,以期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
谈及具体整治工作,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六大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首先,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其次,股权众筹领域的专项整治强调了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
对于互联网保险领域来说,整治重点在于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整治重点则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重点是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此外,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的整治重点是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
如此大规模严要求的专项整治是否会扼杀互联网金融创新呢?
上述负责人强调,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该负责人表示,从长远看,整治目标是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