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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被诉遭索赔300万 侵害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 2016-03-18 11:18:05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记者 卢扬 陈丽君

  昨日,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出消息,称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 Voice of”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次,《The Voice Of…》的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荷兰Talpa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强音”)、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议天下”)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索赔300万元。据资料显示,梦想强音是《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制作的兄弟公司。正议天下则是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地面海选活动东北三省独家运营方。Talpa公司表示,2010年,公司在中国等国家已经注册了“好声音”图标商标,目前仍在有效期内。而2015年10月起,梦想强音和正议天下在未通知该公司、亦未经该公司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的过程及宣传中,大量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和文字、标志,侵害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早在2012年,灿星与浙江卫视就从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随后“好声音”在国内风生水起。2016年1月,新近购买制作模式的唐德影视又以约4亿元独家买下《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五年4季应用权。由此引发的“好声音”版权之争也就陆续不断。

  目前,灿星制作《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目前的海报已经删除之前手握话筒比出“V”字的样式,替代为“V”图标,原有的“The Voice of China”的英文名也被删,而灿星制作也曾回应,虽然Talpa公司单方面取消了《The Voice Of …》的授权,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仍享有“好声音”的商标,该商标已在2014年3月被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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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金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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