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关系着每个人、每户家庭的福祉。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养老金多次上调、职工工资收入年均增长11.8%。浙江省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可持续,保障网越织越大,越织越密,老百姓享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老有所养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基础养老金实现五年翻番
社会保障一丝一毫的变动对百姓生活的改变都很明显。
蔡魏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在事业单位工作,他自己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孩子正在上幼儿园。
“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下有孩子要养,上有老人要照顾,压力不小。”谈及这5年来对生活影响最大的,他很干脆:“老人在经济上对我们的需求少了,他们每个月的养老金够花,看病也能报销不少。”他说,“这块压力的减轻是实实在在的。”
“十二五”期间,浙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09年9月,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浙江省实际及时出台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十二五”开局之年,省政府再次出台政策措施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进程,580万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了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浙江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实现了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和人员基本全覆盖。截至2014年底,全省参保人员总数为1342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
“2011年开始,我父母一个月能领500多元养老金,而且每年还在增加,加上父亲原有的1000多元退休金,他们的日常基本开销不用我们操心了。”蔡魏说。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省政府确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作出调整。浙江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60元起步,2011年7月调整为66元,2012年7月调整为80元,2014年1月调整为100元。2015年1月,随着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70元,浙江省再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0元,宁波则达到了210元。
全民社保工程也更加完善。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15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2014年,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3.5%、64.85%,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的封顶线已达到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劳有所得
201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老人的生活问题解决了,让蔡魏少了很多后顾之忧。2012年下半年,他在宁波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把跟着父母在县里读幼儿园的儿子接来,一家三口的生活步入正轨。
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这5年,浙江的老百姓在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下,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准确收集整理,科学分析预测,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价位,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择业、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时提供参考,不断健全职工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1年的35731元,增长到2014年的48372元,平均增幅11.8%。
“我的公司从开始的10人发展到现在的40多人,除了跟着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改变给他们涨工资,其他方面也每年在给他们加工资,当然公司效益也在逐年增长。”蔡魏笑着说。
浙江省2011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11年的1310元已上调到目前的1860元,平均增幅达到10.5%。
“对我来说,个人、家庭有没有保障,最简单的标准就是收入有没有提高,或者自己可支配的钱多不多,”蔡魏直言,“公司是2012年开始运营的,之前我也是给别人打工,按月拿工资,可自由支配买房买车或旅游的钱很少,现在营业收入占了大头,生活明显改善了。”
2014年,浙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第二大来源,分别为6379元和5237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49.7%和43.0%。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4年居全国第3位、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首次超过北京,列上海之后居全国第2位,连续30年居省(区)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