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拼车=非法营运?
拼车何时能披上合法外衣
在文章一开始,作为兼职专车司机的代表,小祝把拼车称为“共享经济”的典型。此话如何解释?在小祝看来,无论是后台系统自动派单的人民优步,还是显示目的地的滴滴快车,专车都以乘客的目标为终点。拼车则不同,它以司机单次行程的起点、终点为坐标,当乘客输入上下车的地点和时间后,平台会根据车主和乘客输入的信息,利用后台匹配技术,给司机推送沿途订单。这表明,拼车撮合的是顺路同行的车主和乘客,这与出租车、专车甚至快车都有本质区别。
而从定价体系看,拼车的价格仅可以覆盖车主出行的部分成本,换句话说,车主不以此谋生。为此,小祝再次算了一笔账,打开“顺风车”入口,在某个平峰时段,从体育场路的凯喜雅大厦,到萧山机场,平台给司机的酬劳为44元(包含8元补贴),如果换成专车司机,“人民优步”司机可以获得79元到106元(1.3倍补贴),滴滴快车的价格约71.5元(1.3倍补贴),专车公司给顺风车司机的酬劳,几乎只有专车司机酬劳的一半。也就是说,如果以开车为盈利,肯定不考虑顺风车。顺风车司机只有看到非常匹配自己出行路线时,才会接单。
此外,包括顺风车在内的拼车软件,基本都是上下班预约制+临时拼车,预约时间短则10分钟之后,久则明天白天的上下班期间,部分解决了上下班高峰,打不到车的尴尬。
然而,拼车在前行的道路上也遭遇阻碍。目前,城市交通共享经济领域分为P2P租车、P2P专车和拼车。此前,专车因为资质问题被各地运管部门定义为“非法营运车辆”,而在拼车领域,类似的纷争同样升级。
根据交通部2000年发布的《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中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界定,以“有否取酬来划分经营性运输”。也就是说,“收费”是“非法营运”的唯一界定标准,即认为“有偿拼车”就是“非法营运”。浙江在线记者就此联系了杭州市运管,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样,只要牵涉到金钱交易,就涉嫌非法营运。
其实在2009年,杭州曾开展过拼车出行的试点工作,因为担心有人借拼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当时政府公布的拼车方案规定了3个前提:双方都有车、不涉及钱、自愿。这个规定恰恰把最想拼车的无车族排除在外了,失败也在所难免。
不过,拼车市场也发出了破冰信号,就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监管部门对拼车持观望态度时,北京市出台规定为拼车“正名”。2014年1月1日,《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北京市正式认可了付费拼车行为。《意见》规定,上下班通勤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过,根据《法制晚报》的报道,北京市交警执法总队表示,如果拼车收费明显高于油、气、电的分摊费用,就涉嫌是以运营为目的,而非公益互助性的合乘,并涉嫌非法运营。
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拼车的准确定义,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拼车”绿色出行,其处罚的边界在哪里,也缺少明晰界定。如何让拼车披上合法的“外衣”,目前仍然很难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