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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4银行工作人员被查 涉嫌以贿换贷潜规则

发布时间: 2015-07-02 09:29:2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浙江义乌四名银行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查,在当地银行业掀起巨大风波。

  近日,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省义乌市四名银行人员因涉嫌受贿罪或挪用公款被查。“这些案件有些正在侦查,有些刚刚立案”,6月24日,负责上述案件的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涉案四人中有两人(李梁、陈望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前高管。我分局已责成相关机构及时掌握案情进展情况;认真开展业务风险排查。”6月30日,义乌银行业所在的监管部门浙江金华银监局向记者书面回复称。

  4人中两人是银行高管

  义乌位于浙江省中部,以小商品贸易出名,民营企业众多。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信息,日前,来自浙江义乌的四位银行职员因涉嫌受贿罪或挪用公款被查。

  案件内容分别为华夏银行义乌支行原副行长李梁因涉嫌受贿罪被义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交通银行义乌支行原副行长陈望峰因涉嫌受贿罪经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述通报的案件中还涉及到建设银行两位职员。通报称,建设银行义乌分行公司原业务部经理王文宏因涉嫌受贿罪经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另外,建设银行义乌分行江滨支行原客户经理吴一生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华夏银行义乌支行原副行长李梁案件,浙江省内媒体《钱江晚报》披露称,2015年6月18日11时左右,李梁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准备搭机时,被义乌检察院反贪干警抓获归案。当日,义乌检察院依法对华夏银行义乌支行原副行长李梁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

  6月24日,针对上述案件,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最高检察院的案件公开要求,这些案件目前只是向社会作了公开,“有些正在侦查,有些刚刚立案,案件细节目前还处于保密阶段”。

  6月30日,浙江金华市银监分局书面回复记者称,该分局监测到有关舆情后立即开展调查,并约谈了相关机构领导。针对这一事件,该分局已责成相关机构及时掌握案情进展情况;认真开展业务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查处等工作。同时,要求机构提前召开二季度防案分析会,围绕此次案件开展员工行为专题分析排查,查找隐患苗头,落实防控措施。

  融资难问题待解

  实际上,江浙地区银行高管身涉腐败时有发生。对于浙江义乌四名银行人员同时被查,浙江省金华市银监局表示,虽然由于目前经济下行、银行不良贷款反弹、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引致案件压力增大,但从本市银行业目前整体情况看,从业人员被刑拘的情况多因个人违法行为,涉及银行业务的案件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也揭开了基层银行职员与企业灰色交易的冰山一角,这些案件案由皆为当事人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企业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过程中收受财物,有专家指出,“以贿换贷”长期以来都是银行业通行的潜规则。

  比如,关于华夏银行义乌支行原副行长李梁案件,据浙江省内媒体《钱江晚报》披露称,据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企业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过程中,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在平安银行原杭州滨江支行行长陈梁的案件中同样如此。按照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陈梁担任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滨江支行信贷员、副行长、平安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客户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过程中给予帮忙和关照,并非法收受19家企业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44万元。“与银行高管处理好关系,主要可以在贷款审批和贷款额度两方面帮助到企业,有些贷款可以贷,有些不能贷,银行有其内部条件要求,但与他们关系维护好了,银行客户经理会帮忙完善贷款资料,通过审批”,一位在浙江义乌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透露。

  至于贷款额度,该企业负责人介绍称,在银行贷款时,会涉及到厂房、住房等抵押,有些企业贷款额度只能贷到抵押物评估价的5成,但如果关系比较好,可能会贷到6成或更高,“原来送礼比较盛行,现在都比较谨慎,如果不是很信任,对方不会收,有些则要靠平时维护。

  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渐入深水区,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难破解。据绍兴经信系统调查发现,只有5.7%的企业反映资金面较为宽松,多达两成的企业反映资金面偏紧,个别企业资金缺口超过20%,16.1%的企业反映资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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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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