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究竟要花多少钱?
今年8月起,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将“一表明示”,让市民真正告别“糊涂账”。
3月15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要求所有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各项个人贷款息费成本,推动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规定》共11条,是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切实推动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要求落地见效。
个人贷款综合成本表将“一表明示”
为了让市民能够准确完整地知道贷款实际要承担的融资成本,《规定》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在具体操作方面,规定要求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此外,《规定》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专家:更好保障金融消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看来,明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
首先,有助于解决个人信贷领域“信息不对称”问题。过去,借款人尤其是个人申请贷款时往往只关注借贷机构宣传的名义利率或“月息”“日息”,而非利息成本常被忽视或隐藏,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远高于预期。这种信息不对称让金融消费者容易掉入“债务陷阱”。而成本明示,正是破解该问题的一剂良药。
其次,更好保障金融消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明示成本核心是提供个人贷款的机构清晰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将所有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等加总计算,让“低息”“免息”噱头背后的真实成本一目了然,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上,让消费者货比三家,理性选择,从而推动降低消费者融资成本,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有助于规范贷款市场秩序,构建良性金融生态。金融市场的竞争应基于产品、服务和综合能力竞争,盈利增长不能建立在不规范的收费之上。成本明示通过透明化、规范化的机制,将有效遏制隐性收费和不合理加价,倒逼金融机构、借贷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回归良性竞争,重塑更加健康、长远、互信的借贷关系。
董希淼进一步指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推出的多数个人贷款,利息成本和非利息成本相对较低且规范透明。因此,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对象的重点应是互联网贷款,包括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合作推出的个人类贷款、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个人类借贷产品等。
在他看来,互联网贷款参与机构多、收费结构复杂,成本不透明问题较为突出,是需要“穿透”和明示的重点领域。
此外,董希淼强调,《规定》通过约束合作机构,将其收费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还将促使这些机构不再单纯依赖流量套利,而是真正提升风控技术和服务质量,回归金融服务的本质。
政策已出,落地情况如何?银行的具体举措又将怎样影响你我?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第一时间带来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