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商贸>电商 正文

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上线

发布时间: 2018-10-22 11:10:21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见习记者 邹冉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当下最流行的、永远不过时、最主要、绝对不起球、绝对放心、最新一波、给你最贴心的呵护、极致优雅、顶级制作、最佳舒适体验”这些让人心动的宣传语来自于一家名为“柠檬家原创定制”的网店,今年6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对淘宝“柠檬家原创定制”店铺的举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快速调取相关交易快照后发现举报基本属实,并对钟某进行立案调查。

  这是日前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选取了试点网络执法办案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之一,据统计,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自2018年7月试运行以来,试点单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案源2288件,处理2107件,处理率92.1%,超过了过去3年时间处理的案件量。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上周五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上线。

  皮毛一体的外套“永远不过时” “无根案件”也可以“落地生根”

  2016年12月5日起,“柠檬家原创定制”网店在其“2016冬装新品皮毛一体韩版时尚宽松显瘦中长款羊羔毛拼接皮草外套”产品页面上宣传时描述到:“绝对不起球、绝对放心、给你最贴心的呵护、顶级制作、最佳舒适体验”等上述内容。当事人的“广告违法宣传内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网店进行了网络数据排查,发现“柠檬家原创定制”店铺由浙江丽水松阳县的钟某开设,该店属无固定经营场地的淘宝个人店。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快速调取相关交易快照后发现举报基本属实,并对钟某进行立案调查。

  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络经营主体查实难,是网络案件难以成案的主要原因之一。该案当事人系个人淘宝店主,当事人钟某因个人经营淘宝店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故该案中当事人有联系方式,却无固定的认证地址,导致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地址问题难以确认,在办理该案中,作为网络经营的一种特殊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存在管辖争议的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责任,也让“无根案件落地生根”。

  此外,“出口德国304不锈钢筷子10双套装家用方形防滑加厚韩式餐具铁筷子”产品详情页面上宣传“无腐蚀点不生锈不滋生细菌健康首选”,经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网络数据排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互联网经济呼唤新监管模式

  让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

  据了解,此次启动的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平台是把人工智能、自动化办公、电子签名等技术,应用于举报案件的处理。通过大数据技术精确定位、精准溯源。通过这个系统,执法机关既能够及时制止、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理和打击各种滥用诉权、消耗政府资源的恶意举报;广大经营者既可以零距离响应政府检查,“一次也不用跑”,大大降低营商成本,政府部门也可以在线完成有关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成本显著降低。

  在之前传统案件处罚模式下,当事人需要多次跑执法单位,甚至远隔千万里,需耗费大量时间、人力和财力。而该平台可以跨越时空限制,实现从举报、立案、调查、送达、举证、告知、核审、处罚、缴款、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在线,据统计,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自2018年7月试运行以来,试点单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案源2288件,处理2107件,处理率92.1%,其中经核查不予立案1597件,移送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2件,立案查处510件,超过了过去3年时间处理的案件量。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