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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实施一周年 义乌超千家企业享受红利

发布时间: 2018-03-12 10:47:2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吴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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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3月11日),记者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义乌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改革一年来,通过缩减材料、简化流程,市场主体退出已变得更简单。据统计,义乌已累计完成企业简易注销1039家,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47%,总量位居金华地区第一。

  义乌市有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市场监管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前后不到10分钟。“不用备案,也不用登报公告,和两年多前完全不同。”该公司负责人说,“之前因为程序复杂,我们只能委托代理,现在只跑一趟就办妥了所有手续,真省心。”

  商事制度改革让准入更加便利,但是企业注销程序依然比较复杂。原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前需要先登报公告,到税务部门取得清税证明,还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清算组备案,前后要跑三四个部门,费时费力不说,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导致一些有注销意愿的企业望而却步,造成了许多市场主体既不经营,也不主动注销,成了“僵尸”主体。

  为了与商事制度改革的“宽进”相匹配,真正实现市场主体的“简出”,去年3月简易注销登记正式启动。“以网上自主申报替代登报公告,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替代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等8项材料。”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介绍,简易注销使原来的12项材料减少到4项。

  “简易注销程序帮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过滤市场主体水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也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消除创业创新顾虑。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虽然省时省力又省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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