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校教练收受回扣、强制收取上牌附加费、谎称正品欺诈消费者……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于今年6月下旬开展为期4个月的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落下帷幕,2017年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对外公布。
据悉,2017年三季度,全省接到汽车及零部件投诉286件,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为期4个月的专项执法共立案查处各类汽车领域违法案件428件,涉案金额达2467万元,罚没款达90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件。
“浙版新消法”为车主撑腰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浙版新消法”为车主撑了腰。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多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如台州查处使用非正品冒充正品凯迪拉克配件案及配置非正品保时捷车饰案,温州龙湾历时两个半月成功调处一起涉及金额达119.2586万元的911保时捷汽车全额退款退车案。
专项执法关注的主要类型
打击劣质安全配件
汽车使用劣质甚至回收刹车片、安全气囊、轮胎等配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重点出击汽车配件市场,共查处质量配件案件37件。如杭州查获劣质气囊翻新案,案值达100余万元,收缴假冒马自达、福特刹车片577片,不合格制动先锋(汽车用制动器衬片)232片。
破除汽车销售“潜规则”
针对汽车4S店在销售过程中采取饥饿疗法、价外加价、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以及高价收取“上牌费”等不正当竞争、排除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宁波、绍兴、衢州等地对4S店汽车保险销售、按揭担保、保险返利等黑幕亮剑,查获商业贿赂案35件。
其中,不乏一些涉案金额大、涉及消费者多的案件,如台州、湖州查处多起汽车4S店采用现金加价方式销售紧俏车型汽车的案件,涉案2000余万元;长兴立案查处某4S店滥收费用、商业贿赂案,涉及消费者200余名。
深挖维修领域各类“猫腻”
一直以来,汽车维权保养普遍存在暗箱操作,特别是“副厂配件当正厂配件”、假冒机油、侵权车饰等现象屡有发生。
此次专项执法将汽车维修、汽配市场列入重点,打掉了一批生产窝点,处罚了一批违法企业。比如杭州在江干汽配市场查获特大销售假冒润滑油案,扣缴2.36万升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润滑油,货值200余万元;宁波北仑根据吉利汽车举报,在某汽车配件经营部查获十几种假冒吉利系列商标汽车配件,罚款150万元;奉化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查获一起假冒汽配大案,货值500余万元。
典型案例
借为学员安排住宿之机
驾校教练收受宾馆回扣
今年5月底,杭州富阳场口驾考教练借为学员安排住宿之机与驾校中心周边宾馆双方相互勾结、虚高房价、索贿行贿现象被网络曝光。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后开展突击检查及后续调查、跟进,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7人,覆盖全区4个乡镇的99家宾馆,发现存在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宾馆15家。
当事人商业贿赂行为成立,富阳区局对涉案的15家宾馆、58名驾校教练开出133万元罚单。
汽车更换维修业务中
谎称正品欺诈消费者
宁波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诚信路店是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特约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宝马”品牌系列汽车维修服务经营活动。
去年8月至今年2月期间,当事人在承接邬某等3名消费者的宝马5系汽车左(右)后门的更换维修业务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宝马正品门11200元/扇(含税价,下同)的价格,而实际当事人在维修过程中使用了外采的非宝马正品门,获取差价款11299.97元。
当事人未按约定提供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22599元。
违背购买者意愿
强制收取上牌附加费
绍兴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开始,为了确保购车客户上绍兴市内牌照,获得汽车生产厂家给予的奖励,保障其自身利益,强制向购车客户收取车辆上牌押金。
至今年7月7日止,当事人共收取车辆上牌押金1527100元,已退还1173100元,未退还354000元。
据悉,当事人违背购买者的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退还押金354000元,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