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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社会责任感缺失 义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成因多样化

发布时间: 2017-09-06 10:49:1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曹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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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9月6日讯(商报记者 曹晓蓉)在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的新常态下,我市少数企业受到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波及,出现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对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攀升,既有宏观经济形势等客观原因,也有企业主自身的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

  “两链”风险影响扩大。部分企业盲目扩张、搞多元化经营,甚至民间高利借贷,以至一旦出现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马上断裂,银行贷款出现逾期情况。银行以企业互保、联保为信用保障发放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个别企业出现问题,风险就通过担保链传递产生连锁反应,银行收贷后导致其他企业现金流枯竭而出险。如伟海拉链,因公司盲目扩张,同时涉及民间高利借贷,导致公司的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出现逾期,导致联保企业出现连锁反应受到牵连。

  企业主社会责任感缺失。有的企业主丧失了诚信意识和社会道德,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惜牺牲国家、金融机构和他人利益,出险后不是积极联系债权人化解债务,提出化解方案,而是第一时间转移资产,采用“假倒闭”、“假破产”等方式逃避债权。一些企业贷款出现逾期欠息后,根本不当回事,反而是担保企业和贷款银行努力想办法找对策。如被列入逃废债黑名单的企业浙江双佳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案中,双佳公司不但不积极联系债权人化解债务,提出化解方案,反而以“假破产”等方式逃避债权。

  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审核监管不够严格。受银行业同业竞争影响,有的银行金融机构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在贷前审查、贷款合同签定、贷后跟踪监督等环节,存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动作不规范等问题。如逃废债黑名单企业浙江领巨工贸有限公司童室桦骗取贷款案中,领巨公司并没有真实经营,而银行信贷员在贷前审查、贷款合同签定等环节中不负责任,存在违规情况,最终银行信贷员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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