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经历了保荐项目*ST国恒被退市、子公司被诉软件侵权、高管离职潮等风波之后,浙商证券对登陆A股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动摇。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浙商证券去年6月公布的招股书,还是今年6月对预披露内容所做的更新,都没有明确的募集资金的规划与利用。对此,中国青年网发文称,浙商证券有着“为上会而上会的嫌疑”。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浙商证券发布的2个版本招股书后发现,对募集资金的运用,浙商证券均表示“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与此同时,浙商证券负债逐年激增,截至2014年末,浙商证券总负债已高达286亿元,净资产负债率高达199%,而2013年的净资产负债率仅33.01%,2012年则只有6.03%。
负债高达286亿元
浙商证券共拥有93家证券营业部,其中浙江省56家;浙江省外37家。浙商证券与旗下子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商品期货、实业投资等。其中,经纪业务、期货业务、融资融券信用业务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分别为29.38%、32.58%和20.73%。
招股书显示,浙商证券2014年营业收入32.26亿元,同期净利率7.5亿元,相比2013年的19.14亿元,同比大涨68%。截至2014年底,浙商证券总资产为351.51亿元,同比增长121%。
不过,与总资产同时增长的,还有浙商证券的高负债。招股书显示,2014年末,浙商证券总负债达286亿元,净资产负债率高达199%,而2013年的净资产负债率仅33.01%,2012年则只有6.03%。
对净资产负债率的大幅攀升,浙商证券解释称,虽然公司进行杠杆操作,但从整个行业数据看,公司2014年负债率为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经营仍属稳健。
据时代周报报道,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惠涛表示,199%的净资产负债对券商而言有点高,如果是净资本负债率的话则还算正常。
多名高管离职
就在浙商证券筹备上市的关键时期,其多名高管请辞。
据时代周报报道,2015年初,浙商证券副董事长章靖忠、董事李战胜、独立董事杨小苹均离任,而资料显示,上述三人的任期本应在2015年8月31日到期。据招股书解释称,章靖忠和杨小苹因个人原因辞职;李战胜因公司股权更换,申请离职。1月20日,浙商证券副总裁吴斌也请辞。
2015年1月,浙商证券股东大会选举骆鉴湖、蒋洪为公司董事,王宝桐为独立董事。值得注意的是,骆鉴湖在担任浙商证券董事之前,历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董事会秘书、交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秘书、浙江交投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自2012年起,骆鉴湖任沪杭甬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而沪杭甬正是浙商证券的实际控股股东。此外,浙商证券董事长詹小张也兼任沪杭甬董事长一职。
此外,沪杭甬也在2014年底发生人事变动。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浚生、原非执行董事李宗圣、王伟力先后提出辞职申请。当年底,董事会委任戴本孟和周建平为非执行董事,委任李惟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沪杭甬与上三高速均为浙江交投集团旗下子公司,浙江交投集团持股沪杭甬66.99%,而沪杭甬持股上三高速73.625%,上三高速持有浙商证券70.8%的股份,为绝对控股股东。
保荐项目备受争议
由浙商证券或因所保荐的*ST国恒,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其股票自2014年7月17日起暂停上市。
2015年4月,*ST国恒披露的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72亿元,营业收入为783万元,担任*ST国恒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年度审计报告。
*ST国恒上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依据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深交所于2015年5月21日对公司股票作出了终止上市决定,*ST国恒股票已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证券保荐的*ST国恒不仅业绩每况愈下,其更对*ST国恒有失督导。2014年7月1日,*ST国恒发布公告称,天津证监局调查发现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4年5月12日,*ST国恒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一直不足8900元,与已披露的情况严重不符。由此对有持续督导义务的浙商证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出具警示函。
背负“盗版侵权”恶名
2014年,对浙商证券而言可谓“流年不利”。不但保荐项目饱受诟病,其子公司还身陷盗版侵权诉讼。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2014年3月,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浙商期货送上被告席。浙商期货是浙商证券的全资子公司,由2007年浙商证券并购天马期货后增资改名而成为浙商期货。截至2013年末,浙商期货总资产为443,644.14万元,净资产为90,075.23万元,2013年其实现净利润9,597.27万元。2011年至2013年,期货业务产生的收入占浙商证券全部营收的比例为19.11%、24.18%以及26.78%,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
2014年3月4日,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浙商期货立即停止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且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3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