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省新建商品房库存8676万平方米,相比年初减少了2884万平方米,降幅24.9%;去化周期12.1个月,比年初减少10.1个月。其中,11个设区市市区新建商品房库存降幅达29.4%,去化周期10.5个月;54个县(市)商品房库存降幅为19.1%,去化周期14.7个月。这意味着,我省已全面完成了商品房去库存目标任务,对照中央下达的目标提前了两年。
今年初,省委将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列入重点改革突破事项,省政府制定了以“稳房价、去库存、优结构、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省内城市分类监测、明确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实施住宅库存警戒线管控、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等系列组合拳,去库存显著提速,预计我省今年全年销售达到8300万平方米,将再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伴随着全国一二线部分城市楼市趋热,杭州等个别城市住房价格一度过快上涨。我省各地又在省委、省政府部署下及时落实防风险措施,目前住房价格保持稳定,11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回落到0.2%,杭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近20个月来首次环比下跌0.4%。
我省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显雏形。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落实“稳房价、防风险”与“支持合理自住购房、满足居民住房需要”两大任务,采取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市场等六大措施,并将建立起既有住房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上市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