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往年实情,宁波市消保委提前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要理性消费。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应尽可能事先对所购产品进行了解。
二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
三要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四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五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
六要先验货再签收。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七要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期限,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八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