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月饼是这个节日里不可缺少的食品和礼品。昨天,杭州市物价局对市区内几家超市销售的月饼进行价格专项检查;同时,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公布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月饼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
没销售过就不能叫“原价”。记者在一家物美超市看到,放在显眼处的月饼礼盒基本都被标上黄色的降价标签。不过,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二科金曙明科长告诉钱江晚报记者:“降价标签不是你想贴就能贴的。标签上必须标明现价、原价,而这个原价并不是你的出厂价,而是‘本次降价活动前7天内的最低成交价’。”
如果这款月饼没有以出厂价销售过,超市想要降价销售,该如何标价?金曙明回答:“二次定价,只标注新的价格,不能标注‘原价’和‘现价’,也不能使用黄色的降价签。”
2批次月饼新鲜度不合格。在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月饼进行的专项监督抽检中,市本级共抽检122批次,合格120批次,总体合格率98.36%。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全市9个区(县、市)的55家生产企业102批次月饼。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2批次检出酸价指标不合格:杭州百味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百果味月饼(苏式,生产日期2016年8月4日)、富阳市江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苏式百果月饼(果仁类,生产日期2016年8月8日),均检出酸价不合格。酸价不合格,主要是因为用已酸败的原料投入生产或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造成焙烤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