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市场部分商位(商铺)(以下统称“商铺”)招商认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
有意向入驻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市场的义乌商户和生产企业。
二、商铺类型、数量和面积
(一)商铺类型
商铺均为Ⅰ型商铺,分布于一楼、二楼、三楼。
(二)商铺数量
根据诚意金交纳的商户数量确定商铺数量。
(三)商铺面积
每个商铺面积约20㎡,场内商铺面积约在12㎡至42㎡之间,精品街商铺面积约在30㎡至100㎡之间,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楼层行业布局
一楼:文胸内衣、袜子、服装辅料;
二楼:日用百货、五金卫浴、小家电及电子产品、文化体育休闲用品、鞋类、进口商品;
三楼:箱包皮带、工艺品(宗教用品)、茶具、儿童用品、家居装饰用品(不含床品、窗帘)。
各楼层行业分布详见“行业布局图”,公布于招商现场。如果商户交纳诚意金数量情况与前期招商意向信息数不一致,楼层行业布局将在选铺前进行相应调整。
四、商铺租赁期限、租金及租赁方式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
(二)商铺租价
租金基准价一、二、三楼分别为2000元/㎡·年、1800元/㎡·年、1600元/㎡·年。根据商铺位置不同实行差异化定价,“一铺一价”。商铺租金=商铺单位面积租价×商铺实际使用面积(各商铺实际使用面积和单位面积租价详见招商现场“市场商铺编号、单位面积租价及面积图”)。
(三)租赁方式和租金收取
商铺租赁方式分为交纳租金租赁或交纳保证金租赁。
1.交纳租金租赁。
交纳3年租金享有5年使用期限。租金一次性交清。
2.交纳保证金租赁。
每个商铺交纳保证金2万元(贰万元整),凭下述条件可享有5年使用期限。保证金一次性交清。
(1)正常经营满1年且履行协议书条款并遵守市场相关规定的:
①经营主体需退场的,可于1年届满前1个月提出退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②经营主体需继续经营的,可于1年届满前1个月提出继续经营申请,经审核批准并再增加交纳保证金2万元(贰万元整)后,可继续经营。
(2)正常经营满2年且履行协议书条款并遵守市场相关规定的:
①经营主体需退场的,可于2年届满前1个月提出退场申请,扣除1年租金(按5年期交纳租金租赁政策确定)并经审核批准后,退还剩余保证金(不计息);
②经营主体需继续经营的,可于2年届满前1个月提出继续经营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租金仍按5年期交纳租金租赁政策确定。保证金转为租金,多退少补。
五、办理程序
(一)商铺认筹
1.方式:采用交纳诚意金方式进行商铺认筹,每个商铺交纳诚意金2万元(贰万元整)。商铺选择定位前,公布调整确定的楼层行业布局图。若商户放弃入驻市场的,可不计息全额退还诚意金;商铺选择定位后,该诚意金(不计息)自动转为租金,不予退还。
2.须带资料。
本人办理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3.认筹流程。
(1)领表并填写。9月3日上午8:30—下午17:00,商户凭资料领取《招商资格认筹申报表》,按表中的要求仔细填写,做到工整、清晰、内容完整、不涂改。
(2)审核合格的,领取《招商资格认筹申报表(回执)》、“商铺认筹通知单”。
(3)交纳诚意金:9月5日上午9:00—下午16:30。
商户凭“商铺认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网点交纳诚意金,交款方式必须为同行转账或现金。
①收款单位: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义乌分行
银行帐号:19645101040029776
②银行网点地址:
国际商贸城一区东扩11号门农行小商品世界支行
国际商贸城二区30号门农行义乌农商支行
国际商贸城三区56号门农行朝阳支行
国际商贸城四区82号门农行金穗支行
国际商贸城五区97号门农行小商品市场支行
(4)领取诚意金收据、《商铺选择顺序号》:商户凭《招商资格认筹申报表(回执)》、银行交款回单到所在的市场公司财务部领取诚意金收据、《商铺选择顺序号》。
认筹对象须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交纳诚意金,逾期未交纳诚意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筹资格。
(二)商铺选择
商户凭诚意金收据、“商铺选择顺序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的,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铺选择现场选铺。
选铺时,按《商铺选择顺序号》先后顺序,在“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各楼层选铺平面图”上确定的范围内按选铺办法选铺。
具体选铺办法、流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商铺租金交纳、签订租赁协议。根据选择的商铺面积,公司出具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单,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协议。具体办法、时间另行通知。
(四)商铺装修、商品陈列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费用
1.履约保证金:每个商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2.物业费、电费、供暖费、中央空调费等按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七、其他规定
1.根据签订的《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商铺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相关约定和《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市场商铺考核办法》进行管理。
2.商铺采用交纳保证金方式租赁的,两年租赁期内不允许转租、转让,如有违反约定,由公司无条件收回商铺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3.市场开业后,将对商铺的开门等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如不正常经营的,由公司无条件收回商铺使用权。考核办法另行公布。
八、咨询电话及地址
电话:0579-85185000
地址:义乌国际商贸城二区西大厅二楼营销中心。
本通告由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