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工业强县(市、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统计局关于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省经信委、省统计局联合组织了2015年度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分析如下。
一、工业强省(制造强省)建设的进展情况
2015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战略目标,着力打好“四换三名”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工业强省(制造强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质量效益不断提升。2015年,全省工业增加值17209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4.8%;人均工业增加值由2014年的3.1万元提高到3.2万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8747亿元,增长11.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14年的12.2%提高到13.8%,提高1.6个百分点。全省工业生产增速虽略低于年初预期,但提质增效明显。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由2014年的19.4%提高到20.3%,提高0.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由2014年的5.8%提高到6.1%,提高0.3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014年的18.0万元/人提高到19.2万元/人,扣除价格因素后提高8.1%。
(二)创新能力逐步增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R&D经费支出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4%,比2014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每百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研发机构数由2014年的22.3个提高到2015年的23.7个;每万人拥有工业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数由2014年的5.2件提高到2015年的5.8件。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产值21284亿元,新产品产值率31.9%,比2014年提高3.5个百分点。
(三)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6.9%和6.3%,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分别高2.5个、2.5个和1.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为25.5%、37.5%和37.0%,比2014年分别提高0.3个、0.6个和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继续大幅提高,在上年大幅提高4.4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继续提高3.8个百分点,为61.8%。
(四)“两化”融合继续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创建取得积极进展,成功举办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全省信息化发展指数为0.92,比上年提高0.03。
(五)单位资源占用产出有新提高。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93.9万元/亩,扣除价格因素同比提高9.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3万元/吨标准煤,扣除价格因素同比提高4.7%;单位水耗工业增加值333.6元/立方米,扣除价格因素同比提高15.0%。
二、工业强县(市、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一)各县(市、区)工业创强水平普遍提高。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设区市有关城区大力发展都市工业,工业大县(市、区)积极建设制造业强县,26个加快发展的县(市、区)切实发展生态工业,工业创强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90个县(市、区)简单平均的综合评价得分为48.6分,比2014年提高1.6分。90个县(市、区)中,近八成的县(市、区)综合评价得分比2014年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提高5分以上、2~5分、0~2分的县(市、区)分别有4个、40个和27个。90个县(市、区)中,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前五位县(市、区)分别为:滨江区(93.9)、鄞州区(79.0)、慈溪市(74.0)、萧山区(73.5)和乐清市(70.9);综合评价得分超过60分的县(市、区)有15个,比2014年新增海宁市、镇海区和上城区3个县(市、区);综合评价得分在50~60分的县(市、区)有22个,比2014年增加5个;综合评价得分在40~50分的县(市、区)有31个,比2014年减少5个;综合评价得分在30~40分的县(市、区)有20个,比2014年减少2个;综合评价得分在30分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比2014年减少1个。
(二)工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2015年,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涉及的质量效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两化”融合和绿色发展等5个一级指标得分全部有所提升,平均得分分别为48.1分、45.4分、55.4分、58.7分和40.7分,比2014年分别提高0.8分、2.4分、1.5分、3.5分和1.3分。从19个二级指标实现程度看,有17个二级指标的实现程度均值比2014年有所提高;规模以上制造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主导产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3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均值最高,分别为92.8%、89.0%和86.3%。从总量规模看,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的县(市、区)有20个,新增嘉善县和永康市;超500亿元的县(市、区)有44个,新增普陀区、东阳市、安吉县和江北区。
(三)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增强。2015年,20个工业强县建设省级试点县(市、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61.6分,比2014年提高2.0分,比非试点县(市、区)高16.7分;5个一级指标平均得分都明显高于非试点县(市、区)。从分档结果看,2015年,第Ⅰ档(2011年规上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县(市、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65.9分,比2014年提高2.4分;第Ⅱ档(2011年规上工业总产值500亿元~1000亿元)县(市、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54.6分,比2014年提高2.6分;第Ⅲ档(2011年规上工业总产值500亿元以下)县(市、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42.6分,比2014年提高1.2分。2015年,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38.0分,比2014年提高1.6分。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兴起,我国经济加快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浙江工业发展正经历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以信息经济、高端装备等为代表的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代表的传统动力持续修复,以“四换三名”为重要抓手的工业转型升级“组合拳”日益完善,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新常态下工业创强不动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四换三名”为主要载体,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致力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工业和制造业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