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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落地:网约车合法化 各平台松了一口气

发布时间: 2016-07-29 08:50:53 来源: 浙江在线-浙商网 作者: 黄云灵 见习记者 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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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浙商网7月28日消息(记者黄云灵见习记者南希) “网约车合法啦,但可能以后没什么补贴了”、“你知道吗,兼职开车要跟平台签劳动合同了”。

  自去年10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对于如何规范网约车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在先前征求意见稿中引起争议的“8年报废年限”、“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三证上岗”都有了不小的变化,总体而言,新政为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空间。

  经过近10个月的讨论、修改,两个文件今天正式公布。其中,事关新生事物“网约车”,《暂行办法》承认了互联网约车平台以及专车的合法性,为网约车设置了一个新的运营等级种类——预约出租客运。同时,此前广受关注的“网约车使用性质”、“司机与平台的劳动合同”、“网约车价格”等问题也一一得到了解答。新政将于11月1日实施。

   新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运营需取得运输证

  此次文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私家车是否能从事网约车运营。与此前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的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不同,今天发布的新规规定,私家车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

  “通过这个条件的放宽,可以让社会资源可以更好地参与运营,提高资源利用率。”业内专家认为。

  记者从新政中看到,私家车转化为网约车,许可方面应当符合三项基本条件:一、车辆需要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要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接着,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需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就可以转化为网约车。而驾驶员可签多种形式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保障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对司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很有好处。”有网约车司机认为。

  同时,《暂行管理办法》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设置了相应的许可和报废条件,修改了征求意见稿中8年的报废年限。

  按照新政要求,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才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此外,大家普遍关心的网约车价格,新政对专车的数量和价格都没有从政策上直接给予干预,定价是市场定价。不过办法规定“网约车施行市场调节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平台:办法出台是对发展分享经济的支持

  此次新政中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关的社会责任。“明确平台是作为承运人,承担运输服务的责任,消费者出现问题,平台要担责。”专家解释。

  针对此次新政的落地,在全国范围内拥有1500万注册司机的滴滴出行公关部对浙江在线记者表示,《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打车软件鼻祖优步则认为,中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神州专车在全国拥有近3万台车,60000名司机,日前神州专车运营主体神州优车正式挂牌新三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专车第一股”。神州方面也对文件的出台表示欢迎。“文件的出台,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我们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编辑: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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