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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关税从10%提到50%”传言不实 海关已辟谣

发布时间: 2015-12-28 11:03:1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近日,顺丰闹了一个不小的乌龙事件,起因是旗下的转运公司海购丰运发了一则公告,具体内容为:接海关通知,2015年12月28日起,将原按照10%税率申报的商品,如洗发水、沐浴露、香皂、牙膏、护发素、漱口水、洗手液、绵羊油、洗鼻液、烧伤膏、驱虫膏、可可脂以及婴儿(儿童)用化妆品等全部按照化妆品申报,调整后的税率为50%。

  该公告在海淘族被广泛转发,然而这并不是真相,很快,各地海关相继联合辟谣:公告中的关税是指行邮税,即行李和邮寄品税的简称。进境物品目前依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文内的相关税率执行,包括洗面奶、洗发水、沐浴露等在内的清洁、护理类化妆品都是按照50%的税率征收。如有调整,会及时更改;决定税率的机构为“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没有权利单独决定关税。

  目前,因描述内容与事实存在一定出入,这则公告已经从海购丰运官网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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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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