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商贸>图说财经 正文

十分钟搞定一集电视剧本?

发布时间: 2015-12-09 09:07:04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 余加新 庄小琴

  最近,编剧们很闹心。

  先是有影视公司高层说,“不会再请专业编剧”,将推出“IP(淘汰机制下产生的原创故事)+明星+概念”的票房收入模式。

  隔了几天,报道称这家公司已经开发出一款编剧机器人,亦即自动编剧软件,说只要输入核心创意,设定人物、背景、风格,10分钟就能搞定一集电视剧本。

  专业编剧和网络IP的争论犹在耳边,“线上线下”的编剧们马上就要被机器人取代了?

  江湖风云乱,编剧怎么办?

  编剧这个行业,说白了就是写剧本的,目前中国有编剧两万多人,其中编剧专业出身的毕业生每年也不过几百人。

  中国的影视娱乐市场,早早地吸收了国外的明星制,但成熟电影工业把编剧置于顶端“灵魂”位置的机制这一点,并没有吸收。中国大大小小的电影节上,明星、导演才是最被关注的。一旦出现烂片,第一个被骂的却往往是编剧。

  这些年被骂惨了的“雷剧”,制片方和电视台收获高收视的利益,而编剧独自“扛雷”。有些参与剧本创作的编剧,在作品问世后得不到署名权,制片方宣传作品更是抛开编剧。

  他们中固然有过得滋润的,但许多人入不敷出,维权难、待遇低。整体上这个群体跟欧美以及日韩的编剧之稿酬高、权力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的编剧,已经很苦了。最近更是内有“IP原创之争”,外有编剧机器人逼宫。内忧外患,苦不堪言。

  原创编剧和网络IP之争

  原创优质内容跟不上影视娱乐消费飞速发展的需求,拥有天量粉丝和点击率的网络小说就更被资本热捧。《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花千骨》、《芈月传》等几部今年特别火爆的影视剧,其版权资源均来源于网络小说。

  IP这一缩写的基本解读应该是——知识产权,也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

  在影视行业中,IP则指的是拥有一定粉丝群,可以连续开发成图书、动画、游戏、舞台剧、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的产品。所谓的IP与编剧创作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成熟的版权资源开发影视产品,后者是从零开始进行内容创作。

  前几天“原创编剧和IP之争”,折射的正是奉行传统创作方式的专业编剧在日益盛行的网络化IP开发趋势中的尴尬处境。

  事实上,中国编剧的弱势地位由来已久。上世纪90年代,电视行业逐渐兴起,电影市场开始受到冲击,为扩大艺术创作自由度而提高了导演的话语权,编剧的地位也开始急速下降。

  在后来呈几何倍数扩容的影视市场上,影视作品越来越呈现快餐式的消费,编剧成为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角色更显尴尬——在中国,编剧费用很少超过影视成本的十分之一,更多的不到百分之一。除了个别所谓“金牌编剧”外,一般的编剧话语权很少,稿酬低,且被拖欠或被盘剥是常有的事,命题作文、剧本随便被篡改、社会保障几乎没有……

  但资本大量进入,行业急速膨胀,影视行业对于剧本的需求量与编剧技巧成熟度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落差,好的原创编剧就那么几个,这给很多刚出校门不久的年轻编剧和其他领域闻风而至的新人带来了机会,得到剧本合约成为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情。新人水平良莠不齐,剧本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优质内容的稀缺,导致编剧跟不上影视娱乐消费飞速发展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就成了容量巨大的现成“剧本库”,尤其是拥有天量粉丝和高点击率的网络小说更被资本热捧。

  《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花千骨》、《芈月传》等几部今年特别火爆的影视剧,其版权资源都不是来自于传统的文学创作方式。无一例外,均来源于网络小说。

  自然,“本是同根生”的网络IP和原创编辑之间,有了一些间隙。

  资本手里的“玩物”和编剧手里的“法宝”

  如果说IP是资本手里的“玩物”,原创则是编剧手里的“法宝”。夏烈亲眼看着浙江第二代网络写手“天蚕土豆”、“烽火戏诸侯”、“梦入神机”在3年左右的时间里收入呈几何级数倍增。但《捉妖记》、《烈日灼心》等原创作品,也让原创编剧们士气大振。

  IP热这几年下来,漫画、戏剧、动漫、文学、甚至歌曲改编的影视作品成为娱乐市场的消费主流,否则不会有《致青春》、《琅琊榜》等这样现象级的影视作品出现,也不会有卫视放出“非IP作品不收”这样的说辞。

  曾经操盘过《甄嬛传》等经典网络小说出版的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夏烈说,“一本网络小说的合理价值100万元,炒到500万元,这就是一个资本游戏。”夏烈亲眼看着浙江第二代网络写手“天蚕土豆”、“烽火戏诸侯”、“梦入神机”在3年左右的时间里收入呈几何级数倍增。

  但原创作品也并非被IP打得落花流水,反倒是像《捉妖记》、《烈日灼心》等作品,让原创编剧们士气大振。

  如果说IP是资本手里的“玩物”,原创则是编剧手里的“法宝”。

  IP与原创之争,很像是几年前的网络文学与纯文学之争。当网络文学风生水起的时候,也有许多传统作家瞧不上网络文学的“低文学含量”,但在资本的不断运作下,传统作家被招安,传统小说纷纷上网,发表平台和阅读载体都和网络文学一样了,开始有了和网络文学公平竞争的机会。但结果却发现,在网络渠道还是干不过网络文学,赤膊上阵较量之后,传统作家们也明白了,文学是多样性的,纯文学和商业文学压根就没有可比性,大家各取所需,不必烂费口舌。

  “IP也是由原创作品衍生开来,变成具有公众知名度的版权的。说到底,以网络作家为主创造的IP和编剧们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剧本,都是原创,在文本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消化渠道、运作方式不一样而已。”社会学者韩浩月一针见血地说。

  著名编剧海飞完全同意这种说法,“要说IP,四大名著也是。所以争论这个完全没有意义。”

  在商业领域,IP和原创剧本,都是服务于开发者、制作者、投资者的。也就是说,所谓IP与原创剧本之争,连纯文学与商业文学之争的条件都不具备。

  为什么还要争?

  “原创编剧,尤其是个别老一代,一向看不起网络作者,觉得他们缺乏对生活和人性的了解,只会胡编乱造一些天马行空的东西;另外就是利益,网络IP这么热,钱多,资本更是挟带着IP‘仗势欺人’,原创编剧觉得心理上不能接受。”一位置身事外的圈内人认为主要还是利益之争。

  要实现编剧中心制,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影视行业最发达的美国,编剧才是大老板,他们恪守着“剧本中心制”。而中国编剧的地位,严重制约了中国影视行业的发展。在现行体制不能改变,原创能力不足以征服资本的时候,合作或是双赢的办法。

  说穿了,在中国,“IP原创之争”也罢,“编剧机器人替编剧”也罢,都是部分急功近利的资本在不成熟市场兴风作浪挑起的争论,远远没有触及行业的核心问题。

  在影视行业最发达的美国,编剧才是大老板,他们恪守着“剧本中心制”。一些编剧甚至能冠以制片人的名分,拿着堪比超级明星的报酬,参与分红并对剧集拥有绝对的决定权。在韩国也是类似的情况,编剧绝对强势,可以挑导演、选演员、甚至外景场地。

  在产业成熟的国家,编剧利益不仅体现在署名和片酬上,更体现在统摄作品制高点的灵魂位置。而中国最先关注的永远是——演员是谁?导演是谁?

  一位编剧说,“影视剧剧本的定夺权掌握在拳头更大的人手中,而不是艺术规律之中。当编剧没有名头的时候,任何一个二三线导演、小明星、甚至工作人员都敢对剧本作出自以为是、其实是傻透顶的改动,到头来爽了自己却影响了全剧的品质。”

  影视剧的最核心部分是编剧,但中国编剧的地位,严重制约了中国影视行业的发展。

  “好剧本不一定能拍出好戏,但没有好剧本一定拍不出好戏。”著名编剧海飞说,欧美日韩的影视剧运作体制值得中国同行学习。

  但谁都知道,要想在中国实现编剧中心制,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现有条件下,更多的人提到了学习和合作,杭州西湖青年编剧联盟副会长骆烨说,“大家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没必要争吵。资本方要学习,制作方也要学习。编剧内部,网络IP和原创编剧也各有各的长处,即便将来编剧机器人出来了,冷冰冰的东西怎么能写出热乎乎的故事?还是需要靠编剧。”

  杭州影视制片人金子明认为,现行体制不能改变,原创能力不足以征服资本的时候,合作或是双赢的办法。其中,资本方要目光长远,脚踏实地,按规律办事。编剧要写好剧本,放下身段,谋求合作。大家都要更好地认识市场、拥抱变化。毕竟在高速发展的影视产业中,谁也离不开谁,合作是大势。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管什么时候,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会讲故事,能讲好故事的编剧永远是刚需。”海飞说。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何冬圆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