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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义乌网购投诉26起

发布时间: 2015-11-16 08:46:5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陈旭龙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双11”期间(11月10日~13日),该局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和消费者维权网络系统共接到消费者网购投诉26起,较今年前十个月的日均投诉量增长34.6%。

  陕西的消费者王女士11月初在天猫商城一家母婴专营店购买了腰凳及背带,货物寄到使用后,王女士发现腰凳太薄,起不到足够的支撑作用,用了腰凳反而觉得腰更累了。而且背带上有脏东西,肩带也不一样宽。王女士觉得与网店宝贝描述完全不符,于是向义乌的这个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之后,王女士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过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

  湖北的消费者张某通过京东商城向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27.5元的一盒打底裤。商家的网页上宣称这种打底裤用的是顶级天鹅绒面料,但11月12日张某收到货后,发现材质一般,根本不是所谓的“顶级”天鹅绒面料。张某认为商家有虚假宣传和欺骗嫌疑,要求商家按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愿意在张某不退货的情况下赔偿100元,张某对此表示同意。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在这26起投诉中,涉及商品质量类的比重明显高于服务类,而且服装鞋帽和手机是商品类投诉的“重灾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产品质量。存在产品有瑕疵、以旧翻新、以次充好、专利问题和涉嫌欺诈等问题。其中,质量瑕疵问题较为突出,包括产品包装毁损、产品表面有划痕等。二是广告用语。部分网商夸大产品效用,利用虚假广告等进行宣传。三是产品包装标识。一些网商产品标注使用已过期或被禁止,销售无厂家、无地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四是物流方面。主要为快递物流延误、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邮寄费用谁承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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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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