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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阿里“掐架”苦了商家 宁波企业无奈站队

发布时间: 2015-11-05 11:15:21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双11”还没到,阿里、京东两位“主角”已经轻松登上“头条”。

  11月3日,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11月4日,阿里回应,“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家工商总局并未公开回应此事。

  每年的“双11”,还有一位“主角”是不能缺席的,那就是电商企业。面对阿里、京东的“猫狗大战”,宁波不少电商企业表示,他们希望可以自由选择,现实却是那么无奈。

  京东举报阿里

  扰乱市场秩序

  大致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1月3日晚间,京东发布公开信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有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该商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则要求商家直接退出。京东认为,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行为还干扰了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损害了商家利益。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阿里巴巴表示,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

  11月4日,阿里巴巴再次回应。天猫双11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表示,“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我们将继续扩大在价格、快递速度、售后服务的领先优势,并在商品品质优势上,持续超越自己和客户的期望。”

  对此,京东相关负责人称,阿里的表态,始终在回避它是否强迫商家“二选一”、搞不正当竞争这个核心问题。

  企业必须“站队”,很无奈

  面对阿里、京东的“掐架”,宁波不少企业是有苦说不出。企业界普遍的声音是:只要有客流的地方,他们都愿意去入驻。他们也希望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当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必须“站队”,毫无疑问会选客流量更大的平台。

  对于绝大多数的企业来说,阿里是他们最大的销售平台。宁波一家电商企业介绍,在他们的电商渠道中,第一大平台是阿里,接下来是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当当等平台。“二选一”由来已久,而且也不是光发生在“双11”,一年内,各种大促时,阿里都会有“提醒”。他介绍,在价格方面,阿里是有明确说法的,“双11”当天,企业在天猫平台的价格要做到全网最低。至于“双11”能不能去其他平台做主会场活动,阿里不可能白纸黑字发通告,都是口头的通知。

  “现在是平台强势,企业弱势。如果我们不配合,阿里就不会给我们资源,比如把我们从主会场、分会场中踢出去,这样企业获得的流量就会明显下降,销售也会一落千丈。”另外一家电商企业的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年的“双11”,京东计划主推他们的产品,但最终面临“二选一”的难题时,他们选了阿里,毕竟他们销售的大头来自阿里,京东连一成都不到。

  多数企业是这么在操作的。平日里,有意识地在京东、阿里平台上错位上货。但在“双11”,也只能选大头的阿里了,因为不可能为了京东,再额外划出一批货,那样风险太大。

  企业基本上都是敢怒不敢言,阿里这位“金主”实在是得罪不起。一家企业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选阿里还是选京东?这就等同于问你,老妈跟老婆掉河里,你先救谁。

  阿里是否违规,说法不一

  “近两年来,‘双11’已不再是阿里天猫的专利,京东、苏宁等一些商家也想借此机会树立其在消费者心中的品牌形象。此次两大巨头的全面竞争,对于中小电商来说,可不是一个好的开端,价格战他们也无力抵抗,估计只能屈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律师表示。

  网络上,有商家称,“虽然很不想下架,但是没办法,昨天已经被小二警告一次,今天还被天猫发现有会场入口,结果导致天猫会场资源下架,作为商家也很无奈。”

  阿里让企业“二选一”,这究竟算不算扰乱市场秩序?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此案关键点在于天猫的“二选一”行为,如果京东反映的情况属实,以天猫的市场地位,的确可能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天猫本身在电商领域市场份额非常高,如果他真的强制要求卖家必须“二选一”的话,那么对于其他电商平台来说可能是不公平的。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任鸿雁律师认为,阿里是否违规有待商榷。阿里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在向商家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商业活动中,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或者排他性合作协议并不鲜见。如果不构成“不合理条件”,则不存在强迫商家“二选一”的问题,充其量也是要求商家根据自身利益作出多选一而已。□记者俞林凤

  -备战“双11”

  宁波保税区发布建议书:

  向虚假促销广告说“不”

  今年,宁波保税区将有30余家跨境电商参战“双11”。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特向全区电子商务企业首发网络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建议书。

  记者看到,在这份建议书中,有几条意见,是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比如,建议书提到,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附条件的促销广告,应当将附加条件在促销广告页面上一并清晰完整表述;经营者不得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不正当方式虚抬商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宁波海关早早作准备

  确保跨境货物24小时通关

  “双11”将至,从2013年底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试点工作的宁波海关早早开始备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升通关速度,确保消费者尽享“阳光海淘”购物狂欢。

  在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的仓库里,高高的货架上,早已堆满了各种进口货物,工人们正忙着对货物进行分拣、打包。据保税区海关透露,“双11”当日,预计超过300万单的跨境商品将从这里发出,送往全国各地。面对即将到来的监管高峰,宁波海关运用科技手段提前汇总掌握货物到港时间、数量、规格、仓储库区等信息,保证跨境货物24小时通关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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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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