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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双十一” 小心网店促销忽悠人

发布时间: 2015-11-02 15:13:46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方令航

  网络“双十一”促销临近,不少消费者都正在网络上静静观察,准备抢购商品,但网络上“茫茫促销”中,到底有多少促销是真实的呢?记者浏览许多网店,发现其销售的商品往往“虚构原价”,一台波轮洗衣机原价1288元,现价658元;一台42英寸彩电原价3299元,现价2399元。但这些原价都在该店没有成交过,事实上这样已经构成价格欺诈,将依法接受处罚。

  网店虚标原价属于价格欺诈

  前不久,消费者张某在网上购物时,发现一家“家居生活馆”的天猫网店在促销苏泊尔锅具,一款蒸锅标示原价798元,促销价399元。张某查阅该店过去的成交记录后发现,并没有798元的销售记录,成交价格都是399元。随后张某一次性下单购买了20个该商品,并保留了证据向12358价格举报网站进行了举报,要求物价机关依法对该网店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

  接到举报后,物价执法人员到网店的注册地进行了突击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涉案负责人承认网上销售的所有商品,都标示了原价和促销价,原价是自己虚构的,根本没有销售过,销售数量和金额无法统计。物价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按照价格欺诈接受进一步处罚。

  虚假促销现象普遍

  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已发现,网店“虚构原价”并不是个例,甚至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记者在一家淘宝外贸童装店店主微信销售平台上看到:“‘双十一’,新货会上架并搞‘特价卖’。”而此新货特价从何原价而来,“恐怕只有店主自己知道”。记者询问店主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时,她不以为然地称,“现在网络销售竞争也很激烈,大家都这样干,这是普遍现象,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眼球,提高销售量”。

  金奥律师事务所的毛长征律师表示,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突破了传统商务的障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得到提高,消费者实现了足不出户完成购物需求,达到双赢效果,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网店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虚构原价、虚假促销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和价格投诉不断增加,日渐成为价格投诉的热点。

  网络维权举报人越来越多

  “一条质量极其一般的保暖裤,聚划算30多元,原价却接近200元,我明知道谁也不可能花原价200元去购买,就算买了也得退货,但是只要价格和实际东西不过分离谱,我也不会去举报。”市区消费者小李说,对于虚假促销,绝大部分情况自己能忍就忍了。

  记者从物价部门及消保委了解到,目前网络购物涉及异地消费,维权较实体店更为复杂、困难。而随着网上销售的红火,目前能坚持网络维权的除了一些执着的消费者外,也催生出一批职业举报人。

  “他们的主动举报行为,一方面起到了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另一方面利用经营者不懂法的实际情况,寻求自身的购物赔偿,经营者如果违法经营,一旦被盯上往往得不偿失。”毛长征提醒我市众多网店经营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其经营行为和实体店一样,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经营者一定要合法促销,诚信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者必将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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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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