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0月29日发布的《2010~2014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显示,2010至2014年检出的不合格进口食品中,来自欧盟的批次最多,占29.3%,而不合格的问题中,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位列前两位。
统计显示,2010至2014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112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11717批次,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力地保障了我国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检出不合格的情况,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10位的种类分别为: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乳制品类、酒类、糖类、调味品类、水产及制品类、干坚果类和特殊食品类,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85.1%。
进口食品不合格原因列前10位的分别为: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污染物超标、包装不合格、货证不符、非食用添加物和产品未获检疫准入等,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5.7%。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加突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和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责任,质检总局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各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努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