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6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方清源 通讯员 吴俊)近些年,“美丽经济”不断升温,在美了脸的同时,也让一些消费者窝了心甚至伤了身。据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统计数据,该局今年1-8月共接到涉及化妆品的消费投诉44起,较去年同期的13起增长了两倍有余。针对日渐增多的化妆品消费纠纷,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醒,警示祛斑类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消费者谨慎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祛斑类化妆品经营者应注意查验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批件、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注意这些材料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同时还应核对产品标签标识内容与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批件载明内容是否一致。
对于消费者而言,首先要注意查看祛斑类化妆品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该文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数据库内容是否一致;注意不要购买打着“秘制”幌子、宣称具有“速效”美白祛斑的化妆品;人体皮肤色斑形成与人体自身因素包括心理压力、激素分泌失调、遗传基因,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包括紫外线照射、不良的清洁习惯、使用化妆品不当、服用药物等有关,因此单靠祛斑产品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若长斑特别严重的消费者,建议按照皮肤科医生意见进行治疗;使用祛斑化妆品时,建议使用前先做皮肤测试,可在耳后或上臂内侧涂擦,面积为拇指头大小即可,观察无异常后再正常使用。
“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今年来我们通过组织化妆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检查整治和监督抽检行动等方式,保障产品质量,规范行业发展。”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而对于检查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