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义乌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获悉,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并出台了两项政策:一是从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义乌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有关人士表示,税收新政实施后,义乌市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将扩大至2.48万户,占全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93.23%,预计全年减税款8470余万元;全市4.6万余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继续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预计可达4亿多元,两项合计减税近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