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台州一企业擅自使用未经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涉案货值达41.5万美元。
“机器换人”是浙江省政府实施“四换三名”的重要工程之一,是推动工业生产方式由“制造”向“智造”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不少传统制造企业加大了在生产设备上的投资,进口设备数量明显增加。但进口设备产品缺陷引起的质量隐患、投资损失也日益凸显。
台州某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企业,今年花了近900万元向台湾某公司订购三套生产设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后发现,设备的上半部分是新零件,下半部分用旧零件抛光打磨更新后组装。目前,台州检验检疫局已经为该零部件生产企业出具了官方索赔证书。
浙江检验检疫部门综合分析,进口设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产品安全项目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问题表现最多的是在电气保护装置缺陷、安全防护性标志不合格等方面。二是产品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进口设备存在生锈、受损等质量问题,没有达到商务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给技改企业带来直接损失。三是产品通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的以非法检名义申报,有的则是以旧顶新或新旧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