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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金、货源、物流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义乌助力电商“青年文明号”扬帆起航

发布时间: 2015-08-18 10:17:13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林晓燕

  中国义乌网8月1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作为全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试点,3月底,我市确定10家电商入选首批“青年文明号”。“通过挂牌建立一批‘青年文明号’网店,使‘青年文明号’成为引领青年电商创新争优、诚信经营的一块金字招牌。”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几个月来,相关部门经过不断沟通、协调,终于就培训、贷款优惠、货源支持等“供需对接”工作达成共识。近日,团市委联合我市的农商银行、工商学院、商城集团、快递物流行业协会等,出台《关于开展“青春创业助梦飞扬”———义乌市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六大政策支持助力更多青年电商创成业、创好业

  资金支持:与义乌农商银行合作建立“青年文明号”电商贷款优惠平台,对我市青年电商的信贷资金需求给予优先满足。

  对10家“青年文明号”电商,在符合义乌农商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规模、资债情况、经营效益、信用状况等,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免担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利率最低可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执行。

  对100家“青年文明号”入围电商,在符合义乌农商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其发展潜力、信用状况、资债情况等,最高可给予30万元的免担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利率按照优惠利率执行,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结合我市青年电商经营特点和信贷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开发符合电商特点的信贷产品,对经营较为成熟、基础好、潜力大的青年电商,若有其他信贷资金需求的,同时适用“云速贷”等其他信贷产品,并给予优先支持。

  货源支持:与商城集团合作建立“青年文明号”电商货源支持平台,积极为市场经营户和“青年文明号”电商牵线搭桥,中国小商品城商会推荐市场内各行业的优秀经营户、企业为“青年文明号”电商提供质优价适的货源,并提供市场产品信息。同时,对接“青年文明号”电商成为市场经营户的网店经营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

  物流支持:与快递物流行业协会合作建立“青年文明号”电商物流服务平台,为“青年文明号”入围电商提供快递服务培训和指导;“青年文明号”电商可享受快递VIP服务标准,在服务价格、快件处理、解决申诉、仓储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培训支持:与工商学院合作建立“青年文明号”电商技术培训平台,邀请培训导师针对“青年文明号”电商的实际需求,提供摄影、图片处理、网页设计、营销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同时,依托青岩刘创业实验室完成创业实践推进。

  人才支持:与人才服务网站合作开展“青年文明号”专项人才服务,优先对接推荐优秀的电子商务技术人才。组织“青年文明号”电商参加杭州等地高校开展的“义乌创业有‘位’来”就业创业推介会,吸引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人才加入电商创业队伍。

  平台支持:组织“青年文明号”电商定期开展创业者沙龙,交流创业信息,拓展合作空间。优先推荐义乌市级“青年文明号”电商争创上一级“青年文明号”电商,并优先推荐参加市本级或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类关于电子商务集体和个人的荣誉评选、培训等,为“青年文明号”电商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积极与市电商办对接,推荐“青年文明号”电商参评义乌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享受相关的补助和奖励政策。

  每年确定100家入围企业和10家“青年文明号”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为青年提供了大量就业创业岗位,使其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主体。依托资源丰富的实体市场,义乌电子商务行业这几年可谓风生水起。

  当然,并不是所有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群体或个人都能享受到扶持政策。从某种程度来说,争创“青年文明号”是条“硬杠杠”。

  《方案》提出,通过基层申报、组织评选,每年确定100家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入围企业;通过组织评选、好中选优,每年在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入围企业中再确定10家“青年文明号”。参与创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在我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独立运营网店、平台注册网店、服务商)、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中的一线青年集体。

  同时,参与争创“青年文明号”的电商还必须符合几方面要求。

  “青年文明号”电商入围企业人数一般在5人以上,“青年文明号”电商命名企业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创建过程中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模范遵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国家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事件。

  电子商务企业在主流交易平台上开设有网店,办公场地经营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并将营业收入、纳税额、仓储库存数量、客户评价作为推荐参考。

  自律守信,模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络交易的相关规定,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发布虚假信息、发送货经常性迟缓、单方面违约、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业务操作规范、统一、专业,对各类客户诉求回应积极、处理妥善,客户满意度高。

  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面貌好。

  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和网店,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网店可推荐成为“青年文明号”电商入围企业,经过一年的争创和培育,确定最终评选成为“青年文明号”电商的名单。具体的争创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照《义乌市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争创办法》执行。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为青年提供了大量就业创业岗位,使其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主体。依托资源丰富的实体市场,义乌电子商务行业这几年可谓风生水起。

  当然,并不是所有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群体或个人都能享受到扶持政策。从某种程度来说,争创“青年文明号”是条“硬杠杠”。

  《方案》提出,通过基层申报、组织评选,每年确定100家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入围企业;通过组织评选、好中选优,每年在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入围企业中再确定10家“青年文明号”。参与创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在我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独立运营网店、平台注册网店、服务商)、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中的一线青年集体。

  同时,参与争创“青年文明号”的电商还必须符合几方面要求。

  “青年文明号”电商入围企业人数一般在5人以上,“青年文明号”电商命名企业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创建过程中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模范遵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国家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事件。

  电子商务企业在主流交易平台上开设有网店,办公场地经营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并将营业收入、纳税额、仓储库存数量、客户评价作为推荐参考。

  自律守信,模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络交易的相关规定,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发布虚假信息、发送货经常性迟缓、单方面违约、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业务操作规范、统一、专业,对各类客户诉求回应积极、处理妥善,客户满意度高。

  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面貌好。

  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和网店,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网店可推荐成为“青年文明号”电商入围企业,经过一年的争创和培育,确定最终评选成为“青年文明号”电商的名单。具体的争创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照《义乌市电子商务领域“青年文明号”争创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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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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