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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授予强哥的股票期权到底是不是婚前财产?

发布时间: 2015-08-14 09:00:35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8月8日,京东CEO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章泽天的结婚证照片在微博上被疯转,电商大佬们皆转发祝福,这也证实了这对年龄相差19岁的恋人终于修成正果。

  在网友纷纷祝福的同时,也有网友联想到8月7日京东财报中公布的“京东董事会于今年5月批准了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十年的薪酬计划”。根据该方案,刘强东每年只拿1元现金形式底薪和零元现金形式奖金。但同时授予刘强东26000000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购买权(行权),涉及股票规模约占京东总股本的0.9%。在该十年期限内,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

  这个方案表明,刘强东在未来十年内只能从京东领取10元钱薪酬,而价值近26.5亿的股票在5月就已经授予刘强东了,属于刘强东的婚前财产。网友们不禁联想,刘强东婚前来了这么一出,是不是想要规避离婚时财产被分走的风险?于是,一些网友开始为奶茶妹妹抱不平。

  事实真是这样吗?其实不然。

  京东财报公布的十年薪酬计划是这样的:未来十年,刘强东每年现金薪水为1元人民币,无现金奖金。但授予刘强东26,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买入期权,行权价每股16.7美元,期权分10年成熟,每年成熟10%。此外,在该十年内,公司不再给刘强东额外股权激励。

  股票买入期权是指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即刘强东在未来十年内以约定的价格(16.7美元每股)买进26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且只能逐年每年买进10%(2600000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刘强东的十年薪酬计划属于京东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刘强东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要转化为可实际取得财产权益的股票,须以刘强东工作时间的积累为前提条件,并非具有确定价值的财产性权益。刘强东在未来十年可通过行使该股票期权获得股票财产权益,这属于在与奶茶妹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200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粤高法民一复字[2009]5号)》也早已对类似情况的处理作出答复。

  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奶茶妹妹被刘强东算计”,不如祝福这对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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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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