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发生在杭州新华坊的电梯事故,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让电梯不再“吃人”?昨日,钱江晚报记者获悉,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各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和隐患治理,各区、县(市)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自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级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和暗访,督促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实现乡镇街道网格化巡查全覆盖,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据介绍,排查整治,将通过五个方面工作展开——
●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
由属地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问题电梯”逐一评估建档,逐台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确保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回迁安置小区内的电梯,以及存在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制动器有安全隐患、故障多发或被举报投诉等问题的电梯的排查整治。
特别是对与近期沈阳、荆州等地及杭州新华坊“7·30”电梯事故同品牌、同维保单位的电梯,要督促有关单位重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工作。
对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各地要组织力量摸清底数、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整改建议。
设立专项资金,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绿色服务通道,确保老旧电梯得到有效处置,安全隐患和风险得到及时消除。
●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
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维保,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救援是否及时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别是对因维保责任未落实造成重大电梯故障或事故发生的,要从严处理。
●严格电梯安全监管举措。
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更加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发挥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实施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要加强对电梯定期检验的质量抽查,提高检验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知要求,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要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封停并予以曝光,确保各类隐患得到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