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浙江银监局获悉,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的筹建批复,成为我省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
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由杭州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并引进西班牙对外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
记者昨天从杭州银行了解到,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全国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其经营宗旨为“包容开放、小额分散、普惠百姓”,致力于成为以消费分期付款为基础,实现流通-消费价值链整体增值的专业金融服务平台。
该公司将依托大数据开展自动审批,以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快速完成贷款审批为特点,充分满足传统银行机构无法完全覆盖的百姓日常消费“小额、高频、急需”分期付款需求。通过与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深度合作,打造便捷、高效的放款流程,缩短客户在线下申请点的现场等待时间及线上审核时间,为客户提供亲和、理性的线上线下一体化O2O金融服务。
消费金融作为消费的“助推器”,是关系经济转型、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业务,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业的消费金融服务机构,是国家金融改革的新生事物。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获批筹建,有利于拉动我省消费流通行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进一步向消费主导型转变,丰富和完善区域金融体系。
就在上个月,浙江小商品城参股的中国首家线上线下结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正式营运。除了小商品城,它还有重庆百货、阳光保险、北京姊润、重庆银行和物美控股5家股东,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将通过对股东提供的用户数据进行在线分析,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不再设立物理网点的方式。
消费金融公司在欧美以及日本等地区已形成成熟的运行模式。截至目前,全国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共计12家,包括北银、中银、成银、兴银等银行系金融消费公司,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等电商系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捷信消费金融等传统消费金融公司。
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来看,2012年中国消费性贷款规模达115万亿元,2013年为142万亿元,2014年为171万亿元,消费贷款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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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亿消费金融市场开启
中低收入者将受益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2010年,消费金融公司开始在我国试点,首批4家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成立,随后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城市,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股东企业也更趋多元化,从主要由银行发起设立扩展到互联网零售商发起设立,股东企业涉及保险公司、批发零售商和制造业企业等更多行业。
试点企业“品种”增加
可各展所长
消费金融贷款正帮助广大中低收入者实现享受生活的梦想。正是这些收入不高,但潜在消费需求旺盛的人群创造了市场“蓝海”。有机构预计,到2017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超过27万亿元。
“以往消费金融公司的发起人是银行为主,在风险控制和客户选择上更多沿用银行原有模式,以至难以覆盖到银行未能服务的人群,加之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有限,制约了消费信贷规模扩张。”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曾刚认为,此次试点扩展到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和新兴电商企业,其中一些企业在消费金融领域具备天然优势,比如行业电商平台,他们对商业活动的理解更深入,原本就在线上服务,掌握大量客户的交易信息、现金流状况和消费习惯,因此会创新业务模式、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模式,这些可能更适应行业消费本身特点,也会降低风险控制的成本,更适合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便捷的金融支持。
消费金融产品
将更丰富、更优惠
新近试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想象空间。如苏宁云商发起设立的苏宁消费金融公司,苏宁自身拥有海量的消费者和上万家供应商和平台商户,以及遍布全国的物流网络和物流配送数据,借助这些消费信息、销售和物流数据,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消费者信用体系和风险评级体系,为开拓消费金融市场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再如新近开业的马上消费金融公司,股东由银行、保险和批发零售商组成,其中两家零售商的会员卡用户就超过1000万。掌握大量客户实际消费数据和金融交易数据,就能通过这些数据测算出客户的综合授信水平,在扩大消费金融市场的同时,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随着更多企业进入,消费贷款产品正逐渐多样化:捷信推出的系列贷款产品,产品首付只需10%,分10期,每期月供为商品价格10%,产品结构更简单、更清晰透明;北银依据客户个人实际收入状况,为其定制了40多种灵活的还款方式,包括前期少还、后期多还、随借随还或集中还款等,并推出51款特色产品,以及线上客户申请系统;苏宁针对原有易付宝用户推出“任性付”;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推出信用循环贷款“马上贷”。
仍需防止过度借贷
更多消费金融公司亮相,未来行业还会面临哪些难题?
马上消费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赵国庆认为,“加强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这一点也很重要。现在各种各样与信用相关的数据分散、割裂,需要整合利用。”
赵国庆表示,如果P2P、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更多机构的信用数据能够进行整合,就会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比如,可以尝试先建立区域内的数据交互平台,再逐步融合。随着个人征信系统不断完善,消费金融公司将会得到更好发展。
贷款机构逐步增多,也可能为行业埋下一些新的风险隐患。“金融开放、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过程也是金融风险上升的过程。消费金融公司增加后,为了争夺市场,部分公司可能会对个人消费者过度授信,一旦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叠加的授信额度超过个人消费能力,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曾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