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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出台新政支持特色小镇 7月底前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发布时间: 2015-07-15 08:57:24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胡振华 沈雁 记者 洪慧敏

  浙江省特色小镇7月底前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特色小镇入驻企业允许实行集群化住所登记;放宽特色小镇内新兴主体名称、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特色小镇入驻企业冠省名的注册资本(金)要求从1000万元降到了500万元……

  昨天,省工商局在梦想小镇召开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发挥职能服务特色小镇工作推进会。会上,省工商局首次发布《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政”)。

  特色小镇7月底前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根据新政,今年7月底前,省工商局将率先在我省首批37个特色小镇内,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目前,省工商局正抓紧研发全省统一的网上登记系统。未来,省工商局计划让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向全省推广。

  “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 “云科技”、“空间科技”……未来,你在入驻我省37个特色小镇的一些企业名称中,可能会不断看到这类字眼。

  省工商局负责人说,工商部门根据特色小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积极探索登记新兴行业主体,放宽入驻企业具有体现小镇发展特色的行业表述,并且允许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

  另外,省工商局为了鼓励特色小镇的新兴主体做大做强,还将特色小镇入驻企业冠省名的注册资本(金)要求从1000万元降到了500万元。

  据介绍,省工商局在前期对特色小镇的调研中发现,由于特色小镇所具有的特色内容,使入驻企业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和经营范围的核定有特殊的要求。

  “比如杭州的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目前已集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各类金融企业125家,投资项目300余个,投资金额200余亿元,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资本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其特色就是基金小镇……因此入驻企业希望在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和经营范围中有‘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等字样。”

  特色小镇入驻企业实行集群化住所登记

  根据新政,37个特色小镇的入驻企业允许实行集群化住所登记。

  省工商局介绍,为了方便集群化住所登记,工商部门允许入驻企业凭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特色小镇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工商住所登记,并鼓励推行“一室多照”住所登记,对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只要符合多个主要办事机构共同日常办公的合理需要,同一办公场所可以作为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集群化住所登记是一种创新的登记模式,它可以以特色小镇管理机构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为登记载体,也可以商务秘书企业为载体,也从而实现集群化登记管理。”

  为此,省工商局还鼓励特色小镇发展商务秘书企业——在特色小镇引进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允许以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替代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方便企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根据“新政”,工商部门还对37个特色小镇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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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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